吉林市广播电视大学教材管理办法
(暂行)
教材是教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各项教务教学任务的重要保证。制定科学的、规范的管理办法,对加强教材工作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教材管理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总则
教材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统一组织的原则。我校教务教学处要在国家开放大学和吉林开放大学的统一组织、统一管理下进行教材征订、退订工作。
我校的教材管理职能部门为教务教学处。教务教学处相关工作人员,统一组织开展教材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本校及校外学习中心,各种办学形式下的学生文字材料、教学辅导资料等纸质教材、多媒体教学资源的征订、发放、退订等工作;由财务部门配合完成相关资金,由教务教学处等其他相关部门统一配合完成教材相关工作。
2.规范管理的原则。我校的教材征订、发放、退订及账目管理须严格遵循此制度规范进行。
我校各相关部门及我校的校外合作办学单位的教材管理相关工作都须遵循此制度开展,并接受我校教材管理职能部门的管理与监督。
相关工作文书,表格,票据,申办手续的工作流程统一规范,统一调度,统一管理。
3.强化服务的原则。教务教学处教材管理人员要树立现代服务观念,坚持服务教学、服务学生的宗旨。
教材管理人员要主动与国家开放大学、吉林开放大学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相互提供支持;要积极带动相关部门及联办单位为广大师生提供简便快捷、周到细致的查询、征订、发放等教学支持服务,保证各环节运行顺畅,保证教学活动能顺利进行。
4.依法采购的原则。我校的教材征订工作要在国家开放大学和吉林分校的监督下在国家开放大学教材征订管理系统上进行。网址http://fxtest.crtvup.com.cn/login.html)
二.教材管理工作流程
1.教材征订。
教材征订须在上级部门制定每学期固定时间段进行。
征订人数中,在校生订购人数由各班主任上报,新生订购人数由教务教学处负责招生的相关人员统计并上报,校外合作办学中心教材征订人数由校外合作办学中心相关工作人员统计并上报至教材管理职能部门。相关征订操作需在国家开放大学指定教材征订系统内完成,征订的教材品类须在系统指定的书目内,严格依照学期开课计划确定。
2.教材发放。
在教材由上级配发到我校时,教务教学处相关工作人员要及时进行整体清点,分类完成交接。各班主任、联办校应及时,凭订书单到指定地点领取,清点无误后及时、准确的发放给订购师生。相关流程中,如有错发、漏发、遗失、残损等情况发生时,相关工作人员须及时确认,及时核对,及时上报,及时处理,以保障教材工作顺利进行。
3.教材退订。
在已完成订购教材的学生出现转换专业、退学等情况或学校教学计划专业、科目设置出现重大变动等情况时涉将及到教材退订程序。
涉及退订的文字材料、教学辅导资料等纸质教材、多媒体教学资源由涉及退书学生所属之班主任,专业学科责任教师,兼职教师,联办校负责人员统一收集、清点、核对完成后上交教学处;核实相关证明后由教学处统一退回。
4.账目管理。
教材管理涉及的相关书目、书单、订购、发放、退订等相关明细、往来凭证、核实材料、票据由教学处统一记录、核对、管理。相关负责人、责任人、经手人须签字、盖章、责权明确。资金往来相关凭证、账目在严格遵守上级相关制度的前提下由财务处或财务处指定、授权人员配合完成。
三、附则
1. 本制度为《吉林开放大学教材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的下行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补定、修改、变更须符合上行规定之原则。
2. 本制度须经校务工作会议通过批准后生效并实行。
3. 本制度由我校教材管理职能部门负责解释。
吉林市广播电视大学
2020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