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处是负责全校培训工作的职能部门。其职责范围如下: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拟订培训发展规划,努力促进培训处的改革与发展,积极开展岗前培训、从业资格证培训、企事业继续教育和企事业文化等各种形式教育培训工作。

2、建立健全培训处规章制度并组织施行,严格进行组织管理、教学、申报、成绩、教材、经费、设备和内务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3、负责培训处招生计划的编制、报批与执行,组织招生宣传、报名等工作。

4、负责各级各类培训,组织及制订和实施各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检查评估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做好教学管理工作,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

5、组织各类培训教材、辅导材料的编写、审定、订购和印发工作。

6、做好各类培训的教师选派、聘任工作,检查、督促落实教学任务。

7、严格遵守政府法令、法规,办理继续教育的资格证书及其它培训类证书、证明的审核、颁发工作。

8、加强与兄弟院校的联系与合作,促进校际交流。

9、研究制订各学期、各年度的工作计划,做好总结工作。

10、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