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完成我校五年规划,提升办学实力,为我校开放学院建设积累实力,扩大办学渠道,树立良好的教风和学风,保证培训质量,提高培训效果,特制订以下的相关管理制度。

一.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制度

1培训处在吉林市广播电视大学的领导和管理下,积极开展对社会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从业、执业和继续教育等培训活动。

2、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收费标准,不以任何名义擅自收取费用。

3、开展面向全市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活动,活动内容应侧重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培训。

4、按时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教学计划,编写教材,保证教学质量。

5、本中心举办的各种继续教育培训,按照规定保证培训学时,严格考试,及时为合格的学员办理继续教育证书。

6、按时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的评估和审核,完善各项工作。

二.培训处收费管理办法

1、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收费标准,不以任何名义擅自收取任何费用。(见附件 价目表)

2、学员的培训学习费用由培训处统一组织下上缴到学校财务处,由财务处统一为学员出具收费发票。

3、所收培训费应主要用于课时费、管理费、培训基地设施建设和条件改善的开支。

三.培训处基地教师聘任管理办法

1、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敬业精神强,热爱继续教育事业。

2、具有高等学校教师任职资格、本学科大学本科(含)或以上学历、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3、具有所承担本课程教学任务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业务基础扎实、教学效果好。

4、能把握教材重难点,针对教学大纲,对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兴趣浓厚。

5、勇于进行教学改革和创新,不断总结教学经验,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6、能认真做好相关专业组卷、命题等工作,针对学员专业基础知识水平、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效的提高教学效果。

四.任课教师备课、上课管理制度

1、教师上课前应做好充分准备,科学安排内容与课时,保证提高教学效果。

2、教师要针对所教专业特点,因材施教,授课的内容要体现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

3、教师上课教案要经继续教育中心审核通过后方可上讲台。

4、授课教师严格按课表上课,不得减少课时,不得随意调课换课,保证培训课时到位。

5、教师应认真上好每节课,不断创新继续教育培训的教育手段和授课方式。

6、教师应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充分利用培训基地设备,提高教学效果。

五.教学质量督导评估制度

1、通过教学质量评估,教师可以了解到自己所授课程的质量,包括教学内容是否恰当、教学原则是否科学、教学方法是否得当、教学设计和教学过程的组织是否合理。

2培训处负责检查和跟踪学员的培训质量。

3培训处负责督查培训计划、教学方案、课程教学资源、师资配置及其培训工作的落实情况。

4培训处负责检查和跟踪教师备课、上课、等各个教学环节的教学秩序、教学纪律和教学质量情况。

5、按期听取学员对培训的安排与教学质量的意见,进行分析和汇报。

6、综合评估培训情况,对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提出咨询建议。

六.培训效果跟踪评估制度

1培训处保持与每期学员联系,收集评估基础资料,为培训班次的效果评估提供一定的量化分析依据。

2、采取多渠道、多形式了解学员的培训感受和收获,征求培训的意见和建议,适时总结经验,加强和改进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和水平。

3、不断学习和研究培训的新方法、新思路,充分发挥本校的师资、设备、场地等优势,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不断扩大培训面。

七.学员考勤管理办法

1、学员按时报到注册,按课表上课,特殊情况不能到校,应履行请假手续。

2、学员应认真遵守基地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课并做好听课记录。

3、学员上课、交流研讨实行考勤,不得迟到、早退、旷课。考勤实行课堂签到与点名相结合的方式。

4、学员旷课扣专业课平时成绩,迟到、早退累计三次按旷课一次计算。

5、因故请假者须经过继续教育中心审批并备案。

6、学员考勤由班主任负责,培训结束后,考勤表由班主任统一交培训处,作为学员考核的依据。